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
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
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以下简称“《业务规范》”)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
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
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
办法》。
根据《意见》、《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规定要求,本次发行在公司股
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
定价原则、配售原则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重点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
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
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
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
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
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
风险。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23,110.57万元,本次拟向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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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公开发行不超过1,539万股,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其中公开发售股数上限为1,000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和募投
项目资金需要量合理确定新股发行数量,新股数量不足法定上市条件的部分通
过转让老股以增加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转让老股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3、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
询价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
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
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
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莱克”、“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53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7号文核准。斯莱克
的股票代码为300382,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
发行。
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发行人的详细情况,请仔
细阅读2014年1月9日(T-7日)登载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
向书全文,《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一)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市
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发行数量
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1,539万股,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
开发售股份,其中公开发售股数上限为1,000万股。网下初始发行950万股,占
本次发行数量的61.73%;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减去网下最终
发行数量,具体数量将在2014年1月17日(T-1日)《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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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中明确。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信证券”、“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
下简称“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三)老股转让方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既包括公开发行新股,也包括老股转让。
1、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数量的调整机制
发行人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合理确定新股发行数量,新股数量不足法定
上市条件的,可以通过转让老股增加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新股发行超募的资金,
要相应减持老股。
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数量的调整机制为:
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量+发行人承担的发行费用)÷
发行价。
公司相关股东预计公开发售股份数量=(4,6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数
量)×25%-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发行人根据发行市场情况和本次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最终的新股发行数量和老股转让数量。
2、公司发行前股东拟公开发售股票数量
公司发行前股东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确定首次公开发行时各自公开发
售股份的数量如下:
苏州高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前持有发行人184.00万股,占总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