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20-081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448 人,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356.975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 13,744 万股的 2.60%。
2、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
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2020 年 9 月 11 日,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或“安硕信息”)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8 月 27 日至 2020 年 9 月 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公告编号:2020-067)。
3、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71)。
4、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0 年 9 月 11 日。
2、授予价格:10.60 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464 人,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448 人,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459 人。
5、授予数量:683.5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3,744 万股的 4.97%。其中,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56.975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3,744 万股的 2.60%,占
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52.2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26.525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3,744 万股的 2.38%,占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47.77%。
6、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实际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总量的 占目前总股本
票数量(万股) 比例 的比例
张怀 董事 8 1.17% 0.06%
魏治毅 董事、副总经理 8 1.17% 0.06%
黄荣南 副总经理 8 1.17% 0.06%
王和忠 董事、财务负责 8 1.17% 0.06%
人、董事会秘书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324.975 47.55% 2.36%
其他员工(共 444 人)
合计(448 人) 356.975 52.23% 2.60%
7、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期
①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数量占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 30%
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 30%
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 40%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
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8、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2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40%;
注:以上“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以不计算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D、E 五个档次。
其中 A 档为优秀、B 档为良好、C 档为合格,D 档为欠佳、E 档为不合格,考核评
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个人绩效评价结果 A-优秀 B-良 C-合格 D-欠佳 E-不合格
好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董事、 50%(无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 100% 100% 100% 财务目标 0%
员) 的);
50%-90%
(有财务
目标的)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核心技
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 100% 100% 100% 50% 0%
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
员工)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因其所负责/归属的部门当年未完成财务目标而导致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 D 档欠佳时,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