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东方通 证券代码:300379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预案
二〇二二年三月
发行人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公司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方案为准。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本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本次发行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4、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2,000 万股(含),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得超过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5%,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5、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20,000.0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金额 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1 Tong系列中间件产品卓越能力提升项目 127,351.05 105,775.05
2 基于人工智能的下一代可持续运营安全 84,643.35 64,224.95
产品开发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50,000.00
合计 261,994.40 22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和各部分优先顺序,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6、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7、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的详细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节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详见本预案“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之“二、董事会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虽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0、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四节 本次发行相关风险”,注意投
资风险。
释义
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综合术语
公司、发行人、本公司、 指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通
本次发行、向特定对象发 指 东方通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行股票
本预案 指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预案》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董事会 指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 指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东方通软件 指 北京东方通软件有限公司
东方通网信 指 北京东方通网信科技有限公司
泰策科技 指 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
东方通泰 指 上海东方通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东方通宇 指 北京东方通宇技术有限公司
数字天堂 指 北京数字天堂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惠捷朗 指 北京惠捷朗科技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专业术语
计算机系统中最底层、与具体业务逻辑无关的一类软件,其
主要作用是为应用软件对系统资源、数据和网络资源的访问
基础软件 指 和管理提供支撑,为应用软件的开发、部署和运行提供平台。
计算机软件可以分为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两大类。基础软件
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中间件与虚拟化软件等
中间件 指 位于系统软件之上,用于支持分布式应用软件,连接不同软
件实体的支撑软件
5G 指 5th Generation 缩写,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2018 年 12 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
加快 5G 商用步伐,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2020 年 3 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提出"
新基建 指 加快 5G 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2020
年 4 月国家发改委提出"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
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
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
设施体系"
泛指通过对信息技术领域核心技术的创新,持续突破传统的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 指 或垄断的应用系统或应用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