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18-052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通”或“公司”)公司股东孙亚明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18年8月20日至2019年2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累计不超过1,1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4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孙亚明先生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孙亚明
2、股东持股情况介绍: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孙亚明先生持有公司
6,626,70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39%,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626,70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39%。
3、股东孙亚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亦未在公司担任职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40%)。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公告之日起的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18年8月20日至2019年2月19日)。
6、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本次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一)股份锁定承诺:
1、自东方通股票上市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东方通股份,也不由东方通回购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东方通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东方通董事(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东方通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东方通股份;所持东方通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东方通上市后六个月内如东方通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东方通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失效。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东方通所有。
(二)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所持东方通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其所持有的东方通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且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未履行上述承诺,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东方通所有。
(三)本次减持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孙亚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亦未在公司担任职务。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3、孙亚明先生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孙亚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孙亚明先生签署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