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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4

易事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0-111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以专人送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
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在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
北路 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肖大志先生、牛鸿先生、何佳先生、赵久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原董事仍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候选人的履历资料、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公司第六届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于同日披露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关易波先生、王兵先生、林丹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原董事仍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候选人的履历资料、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林丹丹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关易波先生与王兵先生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关易波先生与王兵先生均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在相关材料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于同日披露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事项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
合肥康尔信电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尔信”)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现由于上述担保额度决议即将过有效期,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同意康尔信延续该融资事项的实施并继续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康尔信的其他股东吴保良、赖庆桂、吴松良将合计持有的康尔信 63%股权质押给公司,并由吴保良、赖庆桂、吴青、吴松良、周述亮共同为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具体条款以公司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事项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于同日披露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3 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

    肖大志先生: 1968 年 9 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学历大学本科(广东工学
院电气技术专业),工商管理硕士。曾任省国资委改革重组处副处长、监事会工作处副处长、监事会工作处调研员、改革重组处调研员、改革重组处处长、资本运营管理处处长,2015 年 5 月至今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肖大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任之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 18%股份的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控股股东;肖大志先生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牛鸿先生: 1966 年 5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金融学系
副主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本运营部部长、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

    截至公告日,牛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任之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 18%股份的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控股股东;牛鸿先生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何佳先生:198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2007 年入职易事特集团,历任公司北京区域销售经理、华南地区总监、新能源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易事特集团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何佳先生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安远慧盟科技有限公司 57.5266%
股权(安远慧盟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7,27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4447%)。

    何佳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何思模先生之子,是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安远慧盟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总经理。除此之外,何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久红先生:198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已
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并购交易师证书等。2009 年 5 月加入易事特集团,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至公告日,赵久红先生持有公司 98.91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26%;
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 3.2.4 条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

    关易波先生:196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
大学企业管理学院,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1984 年至 1989 年任职于财政部外事财务司;1989 年至 2002 年历任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
长;2002 年至 2012 年任广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2 年至 2020
年 1 月任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2 年至 2020 年 6 月任广
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关易波先生尚未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培训学习,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公告日,关易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兵先生:1957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学士、经济学硕
士,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经济师、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历任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院长,南方电网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南方电网国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南方电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组成员,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巡视员,现退休。

    王兵先生尚未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培训学习,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公告日,王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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