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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5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9-143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事特”)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中不超过 8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不超过 2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项的原因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项启动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相关的工作。结合目前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融资成本和融资期限等内外部因素,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项。
    三、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项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项,主要是基于近期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变化,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后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资本市场发展状况采取其他融资方式予以满足。

    五、独立董事对终止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项的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项主要是基于近期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变化,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后做出的审慎决策。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