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码:2022-037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 2022 年 5 月 6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
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 2022年 5月
23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葛万公路 1703 号天津
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办公楼 2 楼多功能厅。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魏泉胜先生。(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6 人,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59,038,1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652%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256,146,7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8.530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891,3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49%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6,136,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99%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08,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6.2521%;
反对 1,67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6149%;弃权6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330%。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王志方依法回避表决,其持有的公司 212,588,742 股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395,3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266%;反对
1,67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394%;弃权 6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40%
本项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了《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08,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6.2521%;
反对 1,67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6149%;弃权6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330%。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王志方依法回避表决,其持有的公司 212,588,742 股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395,3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266%;反对
1,67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394%;弃权 6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40%
本项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 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08,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6.2521%;
反对 1,67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6149%;弃权6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330%。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王志方依法回避表决,其持有的公司 212,588,742 股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395,3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266%;反对
1,67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394%;弃权 61,800 股(其
本项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 审议通过了《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08,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6.2521%;
反对 1,67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6149%;弃权6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330%。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王志方依法回避表决,其持有的公司 212,588,742 股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395,3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266%;反对
1,67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394%;弃权 6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40%
本项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 审议通过了《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08,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6.2521%;
反对 1,67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6149%;弃权6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330%。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王志方依法回避表决,其持有的公司 212,588,742 股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395,3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266%;反对
1,67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394%;弃权 6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40%
本项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5 审议通过了《发行数量》
同意 44,708,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6.2521%;
反对 1,67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6149%;弃权6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330%。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王志方依法回避表决,其持有的公司 212,588,742 股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395,3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266%;反对
1,67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394%;弃权 6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40%
本项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6 审议通过了《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08,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6.2521%;
反对 1,67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6149%;弃权6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330%。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王志方依法回避表决,其持有的公司 212,588,742 股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395,3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266%;反对
1,67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394%;弃权 6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40%
本项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7 审议通过了《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08,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6.2521%;
反对 1,67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6149%;弃权6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0.1330%。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王志方依法回避表决,其持有的公司 212,588,742 股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395,3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266%;反对
1,67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394%;弃权 6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40%
本项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8 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投向》
总表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