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码:2017-085
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先后于2016
年10月25日和2016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和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前述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的有效期即将于2017年
11月30日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同意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2018年4月16日。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已于2017年11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