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恒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2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第二大股东股份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
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基本情况
孙志强先生、诸城晨光景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拟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铁”)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通科技”)65,184,99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51%),同时,孙志强先生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75,297,3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62%)的表决权(以下合称“本次控制权变更”)。就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各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股份质押担保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本次控制权变更已经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并已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2019年6月25日、2019年7月23日、2020年4月1日、2020年4月30日、2020年7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第二大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放弃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及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关于控股股东、第二大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及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公司控制权变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关于控股股东、第二大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及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关于控股股东、第二大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关于控股股东、第二大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及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本次控制权变更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孙志强先生变更为中国中铁,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二、股份过户及表决权放弃完成情况
1、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控制权变更之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已完
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 2020 年 7 月 14 日。
2、根据《表决权放弃协议》的约定,自《股份转让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之日起,孙志强先生放弃其持有的公司 75,297,398 股股份的表决权,因此
自 2020 年 7 月 14 日孙志强先生放弃其持有的公司 75,297,398 股股份的表决权。
三、股份过户前后持股变动
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前后,交易各方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过户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过户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孙志强 100,396,530 40.83% 75,297,398 30.62%
投资公司 40,085,860 16.30% - -
中国中铁 - - 65,184,992 26.51%
四、公司控制权的说明
本次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由孙志强先生变更为中国中铁,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关系图如下: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0%
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47.21%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6.51%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