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恒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6-110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通科技”)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投资”)的《减持计划表》,金石投资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将具体内容告知如下: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的持股情况: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股份3,650,000
股,经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持有7,300,000股,实
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
年12月23日。
3、股东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即2015年3月19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金石投资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承诺与履行情况
股东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截至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恒通科技上市后,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前做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限制措施承诺,在本公司所持恒通科技的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可根据自身的经营或投资需求,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适当转让部分恒通科技股票。本公司将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完毕所持恒通科技的全部股票,且转让价格不低于恒通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
自恒通科技股票上市至本公司减持期间,若恒通科技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公司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公司减持恒通科技的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恒通科技予以公告。
如本公司未履行承诺,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东名称: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2、拟减持时间或期间:自公告披露三个交易日后二十四个月内
3、拟减持数量:7,300,000股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
四、其他说明
1、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金石投资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金石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