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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杰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6

扬杰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7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7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6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 68 号扬杰科技 5 号厂
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梁勤女士。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2 人,代表股份 268,093,58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5138%。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261,317,1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623%;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6,776,4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15%。

    2、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8 人,代表股份 12,407,037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2.2914%。

    3、境外发行证券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Receipts)持
有人委托代表1 人,代表股份 5,630,6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99%。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梁勤女士、梁瑶先生、陈润生先生、刘从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 选举梁勤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67,694,19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0%,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007,6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809%。

    1.2 选举梁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67,431,69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1%,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1,745,1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652%。


    1.3 选举陈润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68,073,67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6%,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387,1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95%。

    1.4 选举刘从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63,866,9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34%,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180,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9333%。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GUO QIANG 先生、刘志弘先生、于平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 选举 GUO QIANG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68,088,18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401,6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5%。

    2.2 选举刘志弘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68,088,18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401,6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5%。

    2.3 选举于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68,088,18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401,6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5%。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徐萍女士、赵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 选举徐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267,277,46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56%,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1,590,9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4221%。

    3.2 选举赵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268,088,1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401,6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阎登洪律师、唐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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