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码:2021-038 号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6 月 29 日
2.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36.20 万股
3.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952 元/股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 2021 年 6 月 29 日为限制
性股票授予日,向 192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6.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情况简述
(一)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对象及数量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8.952 元/股。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92 人,均为公司技术
(业务)骨干。
(三)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
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50%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四)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0 年营业收入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相比 2020 年营业收入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年度营业收入相比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
目标值(Am) 区间值(Ad)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20% 10% 5%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44% 21% 10.25%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72.8% 33.1% 15.76%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Ad≦A
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An≦A
(A) X=50%
A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O(Outstanding)、Q+(Qualified+)、Q(Qualified)、Q-(Qualified-)和 U(Unqualified)五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O 和 Q+ Q Q- U
归属比例(Y) 100% 90% 50% 0
个人当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业已成就。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2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6 月 29 日
3.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8.952 元/股
4. 本次实际向 192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6.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总股本的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比例
技术(业务)骨干(192 人) 336.20 100% 0.42%
合计(192 人) 336.20 100% 0.42%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五、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
对象条件,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95 人调整为 192 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340.80 万股调整为 336.20 万股。
因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
激励计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