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码:2020-064 号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暨第三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并办理第三个行权/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8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计划相关的议案。
2、2017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与限制性股票解锁所必须的全部事宜等。
3、2017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以2017年9月11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339名激励对象授予815.26万份股票期权,向317名激励对象授予752.20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2017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在本次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过程中,有6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合计减少激励对象29名,放弃和失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分别为39.3万份、27.3万股。因此,公司实际向316名激励对象授予775.96万份股票期权,向303名激励对象授予724.9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已完成向316名激励对象授予775.96万份股票期权、向303名激励对象授予724.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1日。
5、2017年12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解锁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86,000股。2018年4月9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6、2018年4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000股。2018年7月2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7、2018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99元/股调整为9.93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00元/股调整为4.94元/股。同时,因1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7,000股。2018年12月26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8、2018年10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因《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2,000股。2018年12月26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9、2019年1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因
《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4,000股。2019年10月21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10、2019年3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议案》。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08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95,980份;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4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50,400股,并已于2019年3月14日上市流通。本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66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658,000份、42名2017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334,500份,失效期权已于2019年3月18日注销;同意公司回购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8,000股、24名2017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4,300股。2019年10月21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11、2019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7名期权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74,400份;因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满足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注销243名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1,760,880份;因有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规定回购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4,400股;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满足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265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二个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为1,967,1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10月21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12、2019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93元/股调整为9.87元/股。
13、2019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有18人已离职,公司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合计200,400份;因《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22人已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6,800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此外,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结束,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合计行权数量为1,436,100份,放弃行权的期权数量为40,680份,根据 《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获授但在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0,680份。上述期权已于2019年11月7日注销完成。
14、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13人已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4,400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二、本次股票期权价格调整原因及具体情况
根据《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股票期权授予日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因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于2020年5月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根据《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87元/股调整为9.81元/股。
本次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实质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满足《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
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说明
(一)等待期/限售期
根据《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三个等待期/限售期即将届满。
(二)满足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1、根据激励计划,公司需符合以下条件
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解除限售条
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个行权期/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 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109,069.39万元,求:以2016年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19 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167,109.10万元,较2019年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2.09%。 年度增长53.21%。满足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个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激励对象个人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解除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限售条件。
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业绩考核为合格: 股票期权:175名激励对象2019年度个人业绩
销售岗位及销售管理岗位激励对象:上年度 考核合格,满足行权条件;13名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