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
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
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
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HebeiHuijinElectromechanicalCo.,Ltd.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湘江道20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
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 荐 人:
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1,67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6,670万股
控股股东鑫汇金以及实际控制人孙景涛、鲍喜波、刘锋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实际控制人孙景涛、鲍喜波、
刘锋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鑫汇金的股权。
股东林金表、高寄钧、赵海金、王冰、祁恩亦、高世翔、
宋莲媛、王彦勋、吴宏、王明文、黄黎君、张燕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
行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公
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和自愿锁定承诺 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林金表、高寄钧、赵
海金、王冰、吴宏、王明文同时承诺:若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
股份;若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至12个月之间离职,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所
持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
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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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
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
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
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
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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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下述重大事项提示。此外,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发
行人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全部内容。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0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1,670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6,670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
控股股东鑫汇金以及实际控制人孙景涛、鲍喜波、刘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实际控制人孙景涛、鲍喜波、刘锋同
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控
股股东鑫汇金的股权。
股东林金表、高寄钧、赵海金、王冰、祁恩亦、高世翔、宋莲媛、王彦勋、吴宏、
王明文、黄黎君、张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