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条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目
第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5 号世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5 号世
五 宁大厦 4 层 408 室;邮政编码:100191。 宁大厦17层1723室;邮政编码:100191。
条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内容无修订。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