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ST网力 公告编号:2022-049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对公司 2020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追溯重述后 2020 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第五条:公司对已经公布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需要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或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
2、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册会计师 1,
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2.6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46 家,收费总额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 3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涵盖了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2020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18 年至 2020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
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蒋红伍女士,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 7 月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已为本公司 2021年年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过兴蓉环境、天齐锂业、韩建河山、盛屯矿业、东方网力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仁平先生,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已为本公司 2021年年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过海天股份、大北农、四川成渝、万盛股份、江山股份、智飞生物、东方网力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静女士,201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已为本公司 2021 年年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主要为东方网力、兴蓉环境等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将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信永中和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信永中和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表示认可。信永中和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拟聘任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事项是基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同意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后,我们认为信永中和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信永中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有利于保障并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