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网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24 号)核准,公司 2016 年 11 月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4,599.4195 万股,每股
面值 1 元,发行价为 24.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685.78 万元,扣除
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580.00 万元,余额为人民币 111,105.78 万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7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0,935.78 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3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11 月 3 日出具天职业
字[2016]16330 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7,595.31 万元,
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60,592.46 万元,本报告期内使用 57,002.85 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117,595.31 万
元,占调整后投资总额(117,670.08 万元)的比例为 99.94%,账户期末余额为 272.05万元。超出募集资金总额部分的金额为 6,931.58 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以及 79.17 万元司法划扣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
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办法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第一次修订,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经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第二次修订,于 2020 年 8 月 3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第三次修订。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办法》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办法》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11 月分别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慧忠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鉴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视频大数据及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由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网力(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网力”)负责实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多次向苏州网力实施增资并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1)2017 年 3 月 9 日,公司、苏州网力、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及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金额 5,000 万元;2018
年 2 月 1 日上述各方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将监管金额总额调整为 3 亿元,其他协议条款不变;
(2)2018 年 4 月 12 日,公司与苏州网力、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项下监管募集资金金额为 4 亿元;
(3)2018 年 7 月 10 日,公司、苏州网力、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慧忠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金额 8,000 万元;
(4)2018 年 10 月 11 日,公司、苏州网力、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慧忠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金额 7,900 万元;
(5)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与苏州网力、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慧忠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金额 3,300 万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序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余额 存款 开户公司
号 方式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91420154800004588 1,144,017.64 活期 东方网力
限公司北京慧忠支行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010900246210302 17.77(注) 活期 东方网力
京大运村支行
3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32300188000058662 540,236.62 活期 东方网力
京中关村支行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50102430000000304 387.44(注) 活期 东方网力
司北京阜安西路支行
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91420154800004818 1.81(注) 活期 东方网力
限公司北京慧忠支行
6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 100055513270010001 10.80 活期 东方网力
司营业部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97056780 4.59 活期 东方网力
司北京东四支行
8 中信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8110701012501199781 0.34 活期 东方网力
9 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 20000010141900018715396 37.14 活期 东方网力
序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余额 存款 开户公司
号 方式
1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06855681 4,069.15 活期 东方网力
司北京金融街支行
11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0516290000000158 2,727.05 活期 东方网力
京北辰支行
1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0516270000000036 763,861.16 活期 苏州网力
京北辰支行
13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32300188000074731 78,057.54 活期 苏州网力
京中关村支行
1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91420078801800000252 640.73 活期 苏州网力
限公司北京慧忠支行
1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91420078801600000382 30,205.23 活期 苏州网力
限公司北京慧忠支行
1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91420078801000000540 156,225.57 活期 苏州网力
限公司北京慧忠支行
合计 2,720,500.58
注:2020 年 8 月,上表序号 2、4、5 账户分别被法院依据(2020)京 03 执 1302 号执行
文书司法划扣 62,390.27 元、725,897.03 元和 3,393.45 元,合计 791,680.75 元,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
告编号:2020-173)和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
定书》暨违规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141)。
(2)受诉讼案件影响,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被司法冻结,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被冻结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账户状态 被冻结金额
号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91420154800004588 冻结 1,144,017.64
公司北京慧忠支行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010900246210302 冻结 17.77
大运村支行
3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32300188000058662 冻结 540,236.62
中关村支行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50102430000000304 冻结 387.44
北京阜安西路支行
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91420154800004818 冻结 1.81
公司北京慧忠支行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97056780 冻结 4.59
北京东四支行
7 中信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8110701012501199781 冻结 0.34
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6855681 冻结 4,069.15
北京金融街支行
9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