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7 证券简称:*ST网力 公告编号:2022-027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网力”)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2)京 0108 民初 3499 号的传票和民事起诉状,现将上述法律文书涉及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起诉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北京海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被告人一: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人二:刘光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偿还保理融资本金 29,392,334.07 元,被告二对此承担
连带保证责任;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偿还未清偿的罚息共计 16,728,212.96 元,被告二对此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共计 6,455,039.72 元(以 29,392,
334.07 元为基数,违约金按照年利息 24%的标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计算至实
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被告二对此承担连帯保证责任;
暂计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以上 1-3 项请求共计 52,575,586.75 元。
4.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一、被告二共同承担。
(三)事实与理由
2019 年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了三份《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保理
合同》)(编号分别为 HJBL2018037-01 ,以下简称“37 号合同", HJBL2019004-01 以下简称“04 号合同",HJBL2019009-01 以下简称“09 号合同”),约定被告一以其所有应收账款办理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被告一作为上市公司就以上
所有保理融资事宜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和第四十八次会
议决议并进行公告),融资金额分别为 37 号合同 8 千万元、04 号合同 5.7 千万
元、09 号合同 4.3 千万元,年利率均 8%,期限为首次放款后一年。为保障原告上述《国内保理业务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被告二分别向原告出具了编号为 HJBL2018037-03B、编号为 HJBL2019004-03B、编号为 HJBL2019009-03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书》,以其个人全部财产提供无限连帯责任保证。后原告按三份《保理合同》约定将融资款支付至被告一的账户中,履行了合同约定义务。
因被告一未按期偿还保理融资本金及利息,2020 年 10 月 30 日,原告与被
告一、被告二签订了《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延长被告一的还款期限,并自合同逾期之日起按 15.4%/年计算罚息。
后被告一委托深圳市东网科技有限公司、动力盈科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偿还三份《保理合同》项下部分保理融资本金,目前尚余 37 号合同顼目本金未偿还完毕,其余两份保理合同已经偿还完毕。三份《保理合同》项下罚息、按照 15.4%/年计算,其中 37 号合同项下债权以本金 30,607,665.93 元为基数,从自逾
期之日 2019 年 12 月 18 日计算至 2020 年 11 月 4 日止,以本金 29,392,334.07
元为基数,自逾期之日 2019 年 12 月 18 日计算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扣除
已支付罚息,尚欠 7,080,521.52 元;04 号合同项下债权以本金 55,620,000 元
为基数,自逾期之日 2020 年 1 月 30 日计算至 2020 年 11 月 4 日止,扣除已支付
罚息,剩余罚息共计 5,557,259.18 元;09 号合同项下债权以本金 43,000,000
元为基数,自逾期之日 2020 年 3 月 8 日计算至 2020 年 11 月 4 日止,扣除已支付
罚息,剩余罚息共计 4,090,432.26 元,未清偿的罚息共计 16,728,212.96 元。
至今被告一未偿还 37 号合同项下本金 29,392,334.07 元,被告一未清偿完
毕 37 号合同、04 号合同、09 号合同逾期后应付未付的罚息。现《保理合同》均已到期,被告一未按约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构成违约,被告二亦未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依据《保理合同》第十条第 10.3 款之约定,被告一应自逾期日起按年利率 24%支付违约金至全部本息偿清之日,被告二应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
二、本次起诉所处阶段
截至本公告日,本案已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总金额合计 3,098,916.07 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 涉案日期 起诉方 被诉方 案由 涉诉金额(元) 诉讼(仲
号 裁)阶段
股权回购 东方网力 股权 一审阶段,
1 2022 年 3 月 7 日 (王庆斌、 科技股份 回购 167,418.16 尚未结案
金龙) 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28 李思仪等 34 东方网力 劳动 劳动仲裁
2 日至 2022 年 4 人 科技股份 争议 2,931,497.91 阶段,待裁
月 11 日 有限公司 纠纷 决
合计 3,098,916.07
四、其他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其他已披露诉讼、仲裁进展情况如下:
序 涉案日期 起诉方 被诉方 案由 涉诉金额 诉讼(仲
号 (元) 裁)进展
截止 2022 王志强等 64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 劳动争议纠
1 年 4 月 11 人 有限公司 纷 8,717,535.70 已裁决
日
2021 年 12 北京中建瑞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 一审已判
2 月 16 日 祥装饰工程 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140,000.00 决
有限公司
杭州海康威 动力盈科实业(深
3 2021 年 12 视科技有限 圳)有限公司、东 合同纠纷 300,813.27 一审已判
月 13 日 公司 方网力科技股份有 决
限公司
截止 2022 张炯奎等 12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 股权回购纠 一审已判
4 年 4 月 11 人 有限公司 纷 1,978,755.00 决
日
2021年4月 山西科准工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 一审已判
5 15 日 程检测有限 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1,428,245.00 决
公司
2021 年 10 北京雅孚智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 184,800.00 仲裁委已
6 月 14 日 扬公关顾问 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裁决
有限公司
2021 年 北京三才 深圳市东网科技有
7 9 月 22 日 智远科技 限公司 合同纠纷 133,485.00 仲裁委已
有限公司 裁决
五、本次起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及风险提示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次的起诉最终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传票》(2022)京 0108 民初 3499 号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