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18-010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之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接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光先生的通知,其于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
1月16日期间通过北方信托盛世景新策略9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
托计划”)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概述
2017年7月17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刘光先生,董事、总经
理赵永军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张新跃先生,副总经理冯程先生,副总经理张晟骏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17年7月18日起九个月内,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8日期间,刘光先生通过信托计划在二级市
场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具体详见2018年1月8日披露在巨潮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刘光先生委托设立的北方信托盛世景新策略9号单一资金信托
计划;
2、增持目的:鉴于公司主营业务继续保持良好增长态势,收入结构和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各业务板块发展势头良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坚信公司具有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刘光先生实施增持,旨在更好的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4、本次增持情况: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6日期间,刘光先生通过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5,242,061股,增持金额7,327.54万元,增持均价为13.98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具体如下:
增持股数 增持价格 增持金额 占公司总股本
序号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股) (元/股) (万元) 比例
(%)
1 集中竞价 2018-01-15 400,000 13.85 554.11 0.05%
2 集中竞价 2018-01-16 4,842,061 13.99 6,773.43 0.57%
合计 5,242,061 - 7,327.54 0.61%
三、增持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前,刘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为217,540,701股;间接通过
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为3,280,755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82%。
本次增持后,刘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为217,540,701股;间接通过信托
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为8,522,816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44%。
自2018年1月2日至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刘光先生已经通过信托计
划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计8,522,816股,增持金额共计12,328.11万元。
四、后续增持计划
刘光先生不排除视市场情况在遵守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择机继续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董事、总经理赵永军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张新跃先生,副总经理冯程先生,副总经理张晟骏先生将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下,后续按照已公告的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2、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3、本次股份增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