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7 证券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17-144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17年9月29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92.65万股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简述
1、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召开2016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公司于2016年11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股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锁定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对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对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4
名授予激励对象涉及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共计60,000股限制性股票以及第三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80,3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程序尚未完成)。 5、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议案》。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出,授予日为2017年9月19日,授予26名激励对象926,5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1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确认本次获授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7年9月19日,该授予日是交易日,且不属于以下期间: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2、授予价格:9.11元/股。
3、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要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授予限制性股票 获授权益占本次拟 获授权益占公司当前总股
数量(股) 授予股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核心员工26人 926,500 100% 0.11%
4、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解锁条件
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除满足授予条件的相关要求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安排 业绩考核指标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2015年业绩为基准,2017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较2015年增长
预留部分第一次解锁 不低于60%;2017年实现的净利润较2015年增长不低于4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2015年业绩为基准,2018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较2015年增长
预留部分第二次解锁 不低于80%;2018年实现的净利润较2015年增长不低于60%。
本计划中所指的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需使用的净利润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逐年解锁;反之,若解锁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以回购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东方网力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解锁的上一年度考核为“A卓越、B优秀、C良好”的激励对象可按照本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解锁期内所获授的全部或部分权益申请解锁,考核等级为“D及格、E差”及考核等级为“A卓越、B优秀、C良好”的激励对象部分未能解锁的权益,由公司注销或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具体对应的考核分数及依据考核结果可解锁的比例如下:
考核 行权/解
等级说明 考核分数
等级 锁比例
实际业绩显着超过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
A卓越 工的要求,在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所 考核分数≥90 100%
涉及的各个方面都取得非常突出的成绩。
实际业绩达到及超过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
B优秀 分工的要求,在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 80≤考核分数<90 90%
所涉及的主要方面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实际业绩达到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的
C良好 要求,在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所涉及 70≤考核分数<80 80%
的主要方面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实际业绩基本达到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
D及格 工的要求,但既没有突出的表现,也没有明显的 60≤考核分数<70 0
失误。
实际业绩未达到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
E差 的要求,在很多方面或主要方面存在着不足或失 考核分数<60 0
误。
在解锁期,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三、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说
明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宜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售期安排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有效期为36个月,自标的股票的授予日起计算。公司授
予的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
解锁期 解锁时间 限制性股票数
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
第一次解锁 5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
第二次解锁 5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五、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事宜,同意公司向26名
激励对象授予92.65万股限制性股票,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
六、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17年9月19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
业字[2017]17278号”《验资报告》,审验了截至2017年9月19日,公司已收到上
述26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入资款8,440,415.00元,全部以货币资金缴
付,其中926,500.00元增加股本,其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变更增加股本
926,500.00元(玖拾贰万陆仟伍佰元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56,371,672.00元(捌亿伍仟陆佰叁拾柒万壹仟陆佰柒拾贰元整)。
七、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八、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授予前后,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刘光持有本公司股份217,540,701股,股权激励授予前持有比例为25.43%,股权激励授予后持有比例为25.40%,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九、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情况(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459,185,211 53.68% 926,500 460,111,711 53.73%
股份
高管锁定股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