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7 证券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16-069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7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议案》,确定2016年7月19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相应额度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简述
1、公司于2015年9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召开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股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议案》。
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出,授予日为2016 年7月19日,其
中授予6名激励对象428,75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9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确认本次获授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二、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预留权益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②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③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④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于2016年7月19日将428,750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向6名激励对象授出。
三、本次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股票来源及调整
1、本次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是限制性股票;
2、公司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作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来源;
3、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获批准。
4、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情况
董事会决定将428,750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6 年7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熟,同意授予6名激励对象428,750股限制性股票。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详见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授予日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部分的授权日由每次授予前召开的董事会确定。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30 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经核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权日2016 年7月19日符
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3、授予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12.97元/股。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时由董事会确定,授予价格以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会计年度所确定的每股净资产孰高为定价依据。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2.97元/股。
4、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6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28,750股。
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获授限制性 获授权益占 获授权益占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授予总数的 公司当前总
股) 比例 股本的比例
1 赵永军 总经理 6.375 14.87% 0.01%
2 张新跃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5.75 13.41% 0.01%
3 何华杰 副总经理 20 46.65% 0.02%
4 张晟骏 副总经理 5.75 13.41% 0.01%
5 其他核心员工 5 11.66% 0.01%
合计 42.875 100% 0.05%
注:表中数据如有偏差,则因数据尾差导致。
5、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解锁时间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
解锁期 解锁时间 限制性股票数
量比例
限制性股票激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
励计划预留部 5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分第一次解锁
限制性股票激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
励计划预留部 5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分第二次解锁
6、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解锁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①锁定期考核指标:公司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②公司解锁期前一年度业绩考核要求:本计划的解锁日所在的会计年度,公司对每次解锁前一年度的财务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锁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的指标为: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对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安排 业绩考核指标
以2014年业绩为基准,2016年公司实现的
营业收入较2014年增长不低于75%;201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解锁
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较2014年增长不低于
50%。
以2014年业绩为基准,2017年公司实现的
营业收入较2014年增长不低于120%,201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解锁
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较2014年增长不低于
80%。
本计划中所指的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需使用的净利润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逐年解锁;反之,若解锁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以回购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解锁的上一年度考核为“A卓越、B优秀、C良好”的激励对象可按照《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