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15-122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刘学峰、钱波共计2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锁定的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并对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注销条件
2014年11月7日,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关于“激励对象离职”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八章“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年度内因考核合格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继续保留因考核合格而获准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其余未获准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调整方法
《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五章“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七)“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与注销”规定:
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获得的其他东方网力股票进行回购。调整方法如下: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1+n)
0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015年公司发生的权益分派情况如下:
2015年5月5日,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公司股本11,914.5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因此,本次回购数量计算公式如下:
回购数量=获授股数×(1+1.5)。
三、回购价格调整方法
《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五章“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七)“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与注销”规定:
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配股、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按下列约定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其中发生派息的计算公式为:P=PV(其中: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0 0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其中发生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计算公式为:
P=P(1+n)(其中:P0 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015年公司发生的公积金转增及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2015年5月5日,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119,14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公司现有股本11,914.5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因此,本次回购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授予价格-0.12)÷(1+1.5)=14.19元。
四、回购注销的基本情况
鉴于原激励对象刘学峰、钱波2人离职,根据《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其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回购注销股
获授股份 回购注销股 原授予价格 调整后的授
序号 姓名 份(调整后)
(股) 份(股) (元) 予价格(元)
(股)
1 刘学峰 20,000 20,000 50,000 35.59 14.19
2 钱波 5,000 5,000 12,500 35.59 14.19
合计 25,000 25,000 62,500 —— ——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2名尚待回购注销人员共计持有6.2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将调整为106人,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列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情况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以及《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八章“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第二款“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变化的处理方式”第三项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 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年度内因考核 合格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继续保留因考核合格而获准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其余未获准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就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