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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64 深市 中文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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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64:中文在线关注函

公告日期:2021-11-12

300364:中文在线关注函 PDF查看PDF原文

  关于对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463 号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 10日至11月11日,你公司股票价格累计上涨42.1%,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近期,有投资者陆续在互动易上提问元宇宙相关问题,你公司在互动易回答投资者时,较多的使用公司拥有海量 IP 库存且源源不断生产优质内容将会有力支持构建平行的互动元宇宙场景等表述,但未就具体业务开展情况针对性回答投资者提问及进行风险提示,并于11月9日集中存在此类情形。
  此外,你公司于 11 月 12 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
提及,公司看好“元宇宙”未来长期发展,并将其作为公司的未来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所拥有的的海量数字内容将支持构建平行的互动世界,此外,公司在版权保护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并且有成功使用区块链存证技术进行版权保护的案例,NFT(Non-Fungible Token 非同质化代币)在版权保护中承载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你公司称已经进行“元宇宙”的布局。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你公司在互动易回复关于公司组建元宇宙和 NFT 相关部门计
划的问题时以及在股价异动公告中称,公司拥有海量的库存将会有力地支持构建平行的互动阅读世界,公司的海量IP及虚拟形象皆可NFT,NFT 对公司的虚拟资产有着巨大的价值,公司已针对元宇宙成立团队并投入相关资源。

  请详细说明你公司互动阅读业务与元宇宙概念和 NFT 概念的关联性,你公司在元宇宙领域开展相关布局的具体内容,元宇宙和 NFT方面相关业务收入、净利润的实现情况,元宇宙业务研发投入、研发进度、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核心技术掌握情况、预计产品落地情况,相关成果转化是否存在不确定性,IP 及虚拟形象能实现 NFT 的预计进度及其依据,量化说明 NFT 能对公司虚拟资产产生巨大价值的依据,你公司在元宇宙和 NFT 方面的近期业务开展情况是否会对你公司短期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2.你公司在互动易回复关于公司与腾讯、百度在元宇宙方面合作情况的问题显示,公司与腾讯旗下各个平台都有不同程度的合作,比如跟阅文在网文分发、分销等领域有合作,公司与腾讯、百度存在深度业务协同关系,与其在原有业务合作基础上将会有更多的协同和战略资源互补。请详细说明你公司与腾讯、百度合作的各项业务与元宇宙的关联性、是否存在和腾讯、百度在元宇宙方面的具体合作协议及计划安排、以及相关收入和净利润的具体实现情况,近期相关业务合作是否会对你公司短期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3.你公司在互动易回复关于公司在网络游戏、云游戏、影视动漫、虚拟现实等其他元宇宙相关领域作为的问题显示,公司在音频、微短
剧、动漫、游戏、影视方面,公司均有相关产品上线。请详细说明上述业务领域与元宇宙的关联性,你公司的上述业务是否能直接应用于元宇宙领域,并充分提示风险。

  4.请结合市场宏观情况、行业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股价走势及你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详细分析你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且明显偏离大盘的原因,说明你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结合公司市盈率情况就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事项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5.请核查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 3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并报备交易明细和自查报告。
  6.请结合你公司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机构和投资者调研、回复投资者咨询等情况,说明是否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介绍公司业务及与元宇宙相关的实际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准确性、公平性原则的情形,你公司在互动易上对投资者的答复是否审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是否存在利用互动易平台迎合市场热点、影响公司股价的情形。

  7. 从 10 月底至今,你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上发布了超过 6000 字的
与元宇宙相关的内容,并多次提及与腾讯、百度的合作关系,请结合上述问题回复说明公司及相关方是否存在蹭热点、操纵市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8.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1 年 11 月 16 日前将
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1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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