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363 股票简称:博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8 号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 Qing Shao 先生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Qing Shao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东 Qing Shao 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股东,且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系 Qing Shao 先生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所作的承诺。
2、本公告所称公司总股本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即 536,232,520 股。
3、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6,8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的股东 Qing
Shao 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
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6,875,000 股(即公司总股本的 1.28%)。
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
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 Qing Shao 先生出具的《关于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本人实施减持行为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Qing Shao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6,875,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28%。Qing Shao 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且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
Qing Shao 先生本次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 6,875,000 股(即公司总股本
的 1.28%)。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进
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限售承诺
Qing Shao 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2、股份减持承诺
Qing Shao 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此承诺持续有效,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Qing Shao 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本人实施减持行为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未履行该承诺,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Qing Shao 先生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
诺的行为。
3、稳定股价承诺
Qing Shao 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此承诺持续有效,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东 Qing Shao 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
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督促Qing Shao 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3、本次拟减持股东 Qing Shao 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
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Qing Shao 先生出具的《关于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
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