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363 股票简称:博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号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晖,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皮薇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披露《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6 号),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晖先生,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皮薇女士计划自 2024 年 7 月 10 日起的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00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元(含)。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晖先生、皮薇女士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增持 30,000 股、43,200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即 542,182,176 股,下同)的 0.01%,增持金额分别为 337,500 元、499,38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晖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皮薇女士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晖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皮薇女士。
2、增持计划披露前,陈晖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皮薇女士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 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3、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公告之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公告之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增持金额下限(元) 增持金额上限(元)
1 陈晖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300,000 500,000
2 皮薇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00,000 500,000
合计 600,000 1,000,000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
4、本次拟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 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的情形,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 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 式。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增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如下:
增持数量 增持数量占 成交均价 成交金额
序号 增持主体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股) 公司总股本 (元/股) (元)
比例(%)
1 陈晖 2024 年 8 30,000 0.01 11.25 337,500
集中竞价 月 29 日
2 皮薇 43,200 0.01 11.56 499,384
合计 73,200 0.01 / 836,884
注:上表中如有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2、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序号 增持主体
直接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陈晖 30,000 0.01
2 皮薇 45,000 0.01 88,200 0.02
合计 45,000 0.01 118,200 0.02
注:除上述直接持股外,陈晖先生持有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83 万份,持有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5 万股;皮薇女
士持有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91 万份,持有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21 万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先披露,本次增持实施情况与此前
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实际增持股份数量符合增持计划的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4、陈晖先生、皮薇女士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自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5、本次增持计划系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陈晖先生、皮薇女士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