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码:2019-015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炬华科技”)于2019年3月7日收到股东余钦及股东杭州正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高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分别公告如下:
一、股东余钦
(一)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余钦持有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余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5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6%。同时,股东余钦通过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华集团”)、正高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约为2.85%。因此,股东余钦直接间接共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约为6.41%。具体关系如下图:
杭州炬华集团有
余钦 10.56% 限公司 62% 正高投资
(公司控股股东)
25.76%
3.56% 2.04%
炬华科技
(二)股东承诺情况
股东余钦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1、股东余钦承诺:如本公司(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前,直接、间接持有其股份超过股本总额的5%的股东丁敏华、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洪军、余钦、郭援越、杨光、刘峥嵘承诺: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三)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余钦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3、股票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4,58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56%。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6、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杭州正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一)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正高投资持有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
正高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3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4%。
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华集团”)为正高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敏华为炬华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正高投资其余自然人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骨干员工,具体关系如下图:
38% 62% 炬华集团
其余自然 正高投资 (公司控股股东)
人股东
35%
丁敏华
(公司实际控制人)
因正高投资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由此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接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股东承诺情况
正高投资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股东正高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公司(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前,直接、间接持有其股份超过股本总额的5%的股东丁敏华、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洪军、余钦、郭援越、杨光、刘峥嵘承诺: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三)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杭州正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减持目的:公司及子公司骨干员工个人资金需求
3、股票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096,191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一种或多种方式
6、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股东余钦及正高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减持股份期间,股东余钦及正高投资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3、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股东余钦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函》
2、正高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函》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