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1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公告
公司股东洪军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管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公司股东洪军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3,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9%)。公司于2022年9月6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洪军女士于2022年7月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20,000股,减持均价为14.2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收到洪军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和《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截至2022年12月5日,洪军女士前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定了新的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比
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例
(%)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7 月 8 日 14.28 20,000 0.0040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11 月 1 日 15.51 55,200 0.0109
洪军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11 月 9 日 16.69 88,000 0.0174
集中竞价交易 2022年11月10日 17.43 20,000 0.0040
合 计 183,200 0.0363
注 1:减持股份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股权激励授予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注 2:上表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东 股份性
名 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称
合计持 20,576,548 4.08 20,393,348 4.04
有股份
其中:
洪 无限售 20,576,548 4.08 20,393,348 4.04
军 条件股
份
有限售
条件股 - - - -
份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已届满。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拟继续减持股份情况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洪军 股东 20,393,348 4.04%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东拟减持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拟减持数 拟减持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量 比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持有的公司股份、股权 不超过 不超过 大宗交易、 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根据减持
洪军 激励授予以及资本公 3,000,000 0.59% 集中竞价 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时市场价
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股 个月内 格确定
的股份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
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洪军女士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1)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截至公告日,洪军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洪军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股东洪军女士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以及其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公司将督促股东洪军女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洪军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2、洪军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