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5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误操作买卖公司股票
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披露
了《关于董事、高管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公司副董事长、财务总监郭援越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3,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 0.59%)。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截至 2022 年 9 月 13 日,郭援越先生减
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收到郭援越先生出具的《关于因误操作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获悉郭援越先生当日在实施减持过程中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 100,000 股,导致出现短线交易行为,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其减持和短线交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2022 年 6 月 6 日至 2022 年 9 月 13 日期间,郭援越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合计卖出公司股票 417,500 股,具体如下:
股东名 减持比
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例
(%)
集中竞价交易 2022年6月22日 12.8918 97,500 0.0193
集中竞价交易 2022年6月28日 13.5000 20,000 0.0040
郭援越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7 月 8 日 14.3401 200,000 0.0397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9 月 7 日 14.7450 100,000 0.0198
合 计 417,500 0.0828
二、减持计划实施及短线交易具体情况
2022 年 9 月 14 日,郭援越先生按照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 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99%。在减持过程中,因操作时界面切换错误,以致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错误买入公司股票 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98%,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交易方式 交易期间 成交均价(元) 成交股数(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9 月 14 日 14.6500 50,000
郭援越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9 月 14 日 14.8839 100,000
郭援越先生发现误操作后,立即向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因误操作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
三、本次股份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股份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截至 2022 年 9 月 13 日) (截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13,069,636 2.5912 13,119,636 2.6011
郭援 其中:无限售条 2,954,284 0.5857 2,929,284 0.5808
越 件股份
有限售条 10,115,352 2.0055 10,190,352 2.0203
件股份
四、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
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郭援越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按照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最高卖出均价减去买入均价的方法计算,郭援越先生本次违规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
2、上述违规行为确系郭援越先生操作失误造成,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郭援越先生此次误操作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并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本次误操作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自觉遵守《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在上述短线交易行为发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再买卖公司股票,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并承诺今后会严格执行《证券法》以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东减持的规定,谨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3、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
1、郭援越先生出具的《关于因误操作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