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8 证券简称:楚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号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比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科技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对照表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宁乡县玉潭镇新康路 1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宁乡市玉潭镇新康路 1号。
号。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购本公司的股份: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励;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的活动。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
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 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第(五)项、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 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
让给职工。 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
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
或者注销。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 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
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 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 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
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 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
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 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 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应当及
时向公司报告。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第二十九条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 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 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
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 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 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
诉讼。 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 证券。
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
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
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
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
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
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
计算依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新增 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
对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