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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光一: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ST光一: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56        证券简称:*ST 光一      公告编码 2023-048 号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科技”或“公司”)控股股东
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一投资”)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金额为 11,827.28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6%;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债务违规提供担保金额为 13,1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36%。2021 年 2 月,因光一投资被担保债务逾期,平安银行划扣了光一科技上述违规担保资金 13,100 万元,由此,上述违规担保由于资金被划扣,形成新的资金占用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9.4 条
第(五)项“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以及 9.5 条项规定“上述违规行为存在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然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解决的”和第 9.5 条第(一)项“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提供资金余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光一科技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股票交易可能
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0),公司股票于 2021年 5 月 31 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被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
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
2022 年 4 月 28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 1 天,2022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五)开
市起复牌,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光一”变更为“*ST 光
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5)。

  3.2023 年 4 月 26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2022 年财务报表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3)第 021186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光一新科技对应收控股股东债权转让的真实性;子公司湖北索瑞电气有限公司应收湖北楚邦伟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款项;为控股股东向上海益浩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事项。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光一科技可能需要承担的担保损失金额进行合理估计,因而会计师无法判断是否需要对资产负债表日担保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同时,除上述未披露的担保事项外,会计师也无法判断光一科技是否还存在其他未经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以及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公司股票在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后将被终止上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图所示: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对可能触及的打
                                                                          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
 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

 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3、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4 月 27 日(周四)开市起停牌。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一投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金额为 10,876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09%,违规担保金额为 13,1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36%。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 条第(五)项“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以及 9.5 条项规定“上述违规行为存在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然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解决的”和第 9.5 条第(一)项“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提供资金余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的”以及 9.5 条第(二)项“上市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公司股票交易可能会被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被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
2022 年 4 月 28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 1 天,2022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五)开
市起复牌,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光一”变更为“*ST 光
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5)。

    二、公司股票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的情形

  2023 年 4 月 26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2022 年财务报表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3)第 021186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光一新科技对应收控股股东债权转让的真实性;子公司湖北索瑞电气有限公司应收湖北楚邦伟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款项;为控股股东向上海益浩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事项。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光一科技可能需要承担的担保损失金额进行合理估计,因而会计师无法判断是否需要对资产负债表日担保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同时,除上述未披露的担保事项
外,会计师也无法判断光一科技是否还存在其他未经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以及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公司股票在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后将被终止上市。

    三、公司股票停牌及后续终止上市决定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之规定,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7日起停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0.3.12条 之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 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0.3.13 条之规定,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 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事宜进行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 票上市的决定。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 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 形成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 上市的决定。

    四、公司股票复牌及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7.1条、第10.7.2条、第10.7.9条之规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0.7.10条 之规定,公司将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 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五、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联系电话:025-685336666


  2、联系传真:025-68531868

  3、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28号

    六、其他事项

    1、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一切正常。公司将统筹规划,采取积极措施,围绕主营业务,通过整合资源,优化业务结构,加强内控管理,促进公司良性发展。采取多种方式加速资产处置与项目退出进度,减少资金成本损耗,盘活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公司净资产。尽快摆脱当前面临的困境,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公司后续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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