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6 证券简称:ST 光一 公告编码 2022-025 号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科技”或“公司”)近期与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久安所”)沟通情况,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将停牌一天, 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31 日起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报告披
露日,公司其他风险警示事项仍然存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与久安所沟通情况,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将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风险提示
1、如果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将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3.2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