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说明
经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七十一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 第七十一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
1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
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
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2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 3 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3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 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
行职务。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它内容无变化。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