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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56 深市 *ST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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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光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8

ST光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56        证券简称:ST 光一        公告编码 2021-086 号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8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8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128 号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代)戴晓东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27名,代表股份114,090,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699%。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20名,代表股份1,16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4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9名,代表股份
113,081,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22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8名,代表股份1,00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75%。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2人,分别为许晶先生、王昊先生。上述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选举许晶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许晶先生得票数为154,262,172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5.2104%,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许晶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得票数为335,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8256%。

  1.2 选举王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王昊先生得票数为72,264,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3.3396%,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王昊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得票数为335,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8257%。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138,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3.2290%;反对95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56%;弃权40,998,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93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7.9745%;反对95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02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索瑞电气有限公司未完成承诺业绩补偿义务人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持有公司股份的关联方任昌兆和湖北乾翰投资有限公司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2,172,7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28%;反对91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4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20.9344%;反对91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06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邹盛武律师、王士龙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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