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6 证券简称:ST 光一 公告编码 2021-080 号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索瑞电气有限公司未完成承诺业绩
补偿义务人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1}11号)。经江苏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索瑞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瑞电气”)2015年至2018年度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06}3号)第四条规定确认收入,存在虚增或跨期确认收入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江苏证监局现场检查结果,经与索瑞电气与会计师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与索瑞电气重大资产重组及利润承诺情况
2014 年,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任昌兆等 33 名交易对方购买
其所持索瑞电气 84.82%股权,交易对价为 70,403.20 万元,其中公司向交易对
方共支付 15%的现金对价,85%的股份对价。该事项于 2014 年 12 月 24 日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任昌兆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99 号)。
根据公司与任昌兆等 10 名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盈利
承诺及补偿之补充协议》,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方任昌兆、任晶晶、桂长钟、李善元、周军、田裕树、方旭东、李强、徐光涛及湖北乾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索瑞电气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扣非后的净利润
按照孰低原则确定应分别不低于 7,500 万元,8,100 万元,8,400 万元,三年累计的净利润/扣非后的净利润按照孰低原则确定应不低于 24,000 万元。
二、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
经会计师重新对索瑞电气财务数据进行重新梳理,发现索瑞电气确实存在跨
期确认收入的情况,且相关收入的跨期影响索瑞电气在业绩承诺期的业绩实现情
况,具体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业绩 披露业绩 披露业绩实现情况 调整后实际业绩 调整后实际业绩实现情况
期间
① ② =②-① ③ =③-①
2014 年度 7,500.00 7,558.37 58.37 7,558.37 58.37
2015 年度 8,100.00 8,102.68 2.68 7,531.87 -568.13
2016 年度 8,400.00 8,798.71 398.71 8,802.53 402.53
合计 24,000.00 24,459.76 459.76 23,892.77 -107.23
综上,索瑞电气 2014 年度和 2016 年度的业绩承诺已完成,2015 年度的业
绩承诺未完成,2014-2016 年度累计业绩承诺未完成。
三、业绩补偿情况
公司与任昌兆等 10 名交易对方在《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基础上签订《业
绩补偿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乾瀚投资有限公司等十名交易对方
第一条 甲乙双方已一致确认索瑞电气2014年-2016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
预测数的差异情况;
第二条 按照《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有关业绩补偿之约定,经双方协商,
乙方业绩补偿金额为1,100万元;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第二条实际义务人为乙方中的任昌兆(以下
简称“该义务人”),由该义务人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承担现金补偿义务;乙方
中的其他各方对甲方于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补偿义务在该义务人实际履行完
毕相应补偿义务后消除。
第四条 本协议签订后,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生效;
第五条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该义务人在三个月内将业绩补偿款付清。
四、履行审批程序
《关于湖北索瑞电气有限公司未完成承诺业绩补偿义务人对公司进行业绩
补偿的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后续履约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