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21-064
股东关于减持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累计超过1%的公告
控股股东刘士钢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罗沔女士、刘沛尧先生、王瑞
先生、瞿喆女士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控股股东刘士钢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罗沔女士、刘沛尧先生、王瑞先生、
瞿喆女士(以下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
例达到 1%的告知函》,获知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东
华测试股份1,884,4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减少 1.3623%,
累计变动比例超过 1.00%。本次减持后,刘士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776.593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9921%,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刘士钢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北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罗沔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北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刘沛尧
住所 江苏省靖江市永兴街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王瑞
住所 江苏省靖江市永兴街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瞿喆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11 月 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
股票简称 东华测试 股票代码 300354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刘士钢(A 股) 100.00 0.7230%
罗沔(A 股) 80.69 0.5834%
刘沛尧(A 股) 6.90 0.0498%
瞿喆(A 股) 0.85 0.0061%
合 计 188.44 1.362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刘 合计持有股份 6,876.5930 49.7150% 6,776.5930 48.9921%
士
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19.1483 12.4288% 1,619.1483 11.7058%
有限售条件股份 5,157.4447 37.2863% 5,157.4447 37.2863%
合计持有股份 936.0000 6.7669% 855.3100 6.1836%
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4.0000 1.6917% 153.3100 1.1084%
沔
有限售条件股份 702.0000 5.0752% 702.0000 5.0752%
刘 合计持有股份 56.6000 0.4092% 49.7000 0.3593%
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1500 0.1023% 12.4250 0.0898%
尧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4500 0.3069% 37.2750 0.2695%
合计持有股份 35.0000 0.2530% 35.0000 0.2530%
王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7500 0.0633% 8.7500 0.0633%
瑞
有限售条件股份 26.2500 0.1898% 26.2500 0.1898%
合计持有股份 34.9300 0.2525% 34.0800 0.2464%
瞿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7325 0.0631% 8.2950 0.0600%
喆
有限售条件股份 26.1975 0.1894% 25.7850 0.1864%
合计持有股份 7,939.1230 57.3966% 7,750.6830 56.034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84.7808 14.3492% 1,801.9283 13.0272%
有限售条件股份 5,954.3422 43.0476% 5,948.7547 43.0071%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上述减持比例依据减持时公司总股本计算。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
数值之和与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