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349 深市 金卡智能


首页 公告 金卡智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金卡智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0

金卡智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8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7.00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
  股东已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由公
司董事会召集并于 2024 年 5 月 9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杨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股东及相关人员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199,387,93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7.38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69,553,07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29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 29,834,8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09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 44,263,714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0.51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4,428,8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28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
29,834,8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0900%。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本次会议不存在征集表决权事项及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的情形。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通过现场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335,6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3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弃权5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211,4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8818%;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52,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2%。

    2.0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335,6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3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弃权5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211,4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8818%;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52,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2%。

    3.0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387,9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263,7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0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335,6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3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弃权5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211,4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8818%;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52,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2%。

    5.0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335,6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3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弃权5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211,4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8818%;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52,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2%。

    6.0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2025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387,9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263,7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6,663,1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263,7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杨斌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8.0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6,064,6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3333%;反对 3,323,2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6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940,4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2.4921%;反对 3,323,2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7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0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7,367,3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9866%;反对 2,020,5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1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243,1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5.4352%;反对 2,020,5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4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0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263,7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0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335,5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37%;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1%;弃权5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211,3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8816%;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52,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郑寰律师、王迟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