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
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Goldkade
浙江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Goldcard High-Tech Co.,Ltd.
(乐清经济开发区经六路 15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
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
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1-1-1-1
浙江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1,5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31.00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2 年 8 月 9 日 发行后总股本: 6,000 万股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卡高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承诺:自浙江金卡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斌、施正余承诺:自浙江金卡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所持发行人股份在任职
本 次 发 行 前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
原 股 东 对 其 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所 持 股 份 自 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愿 锁 定 的 承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诺 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乐清金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浙江金卡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戴意深承诺:自浙江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
1-1-1-2
浙江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锁定
期满后,如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则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宏业、张恩满、张华、方国
升、何国文、黄光坤、姚艳承诺:自浙江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
述限售期届满后,所持发行人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2 年 5 月 27 日
1-1-1-3
浙江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
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1-4
浙江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1、浙江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为:公司首次
股票发行前剩余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2、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国内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智能燃气表及燃气管理系统研发、生产的企业之一,具
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市场竞争、市场开拓能力强,但主要产品仍面临其他规模企
业的竞争;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51.07%、46.04%和 46.58%,
公司产品的高毛利率水平也会吸引新厂家进入智能燃气表行业,增加公司产品的
销售压力。尽管公司在技术、品牌、质量、营销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升技术水平、增强创新能力、扩大产能规模,则可能在市场
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限制公司的盈利能力,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及市场份
额的降低。
(2)税率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因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净利润产生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增值税退税金额 1,407.48 923.67 335.99
所得税优惠金额 994.16 584.53 53.70
税收优惠金额 2,401.64 1,508.20 389.69
当期净利润 5,529.47 3,133.57 1,628.82
税收优惠合计占当期净利润
43.43% 48.13% 23.92%
的比例
根据《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
税[2000]25 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
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
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最近三年,公司收到的增值税退
1-1-1-5
浙江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税分别为 335.99 万元、923.67 万元和 1,407.48 万元。
2010 年 9 月,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浙江省 2010 年度
第三批软件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浙经信软件[2010]480 号),公司被认定为
软件企业,2010 年和 2011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12 年至 2014 年减半征收企业
所得税。
根据《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软件企业认定实行
年审制度,各地认定机构应按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对授权区
域内的软件企业进行年审,年审结果由认定机构的同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并
会签同级税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