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卡股份”或“发行人”)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年5月18日修订)、《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
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0号)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创
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
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
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0
号)的要求,本次发行在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网下配售股份锁定期等方面
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
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
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1、发行人所在行业为计算机应用服务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
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定价的市盈率水平高于行业
平均市盈率水平,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
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如高于同行业平均市盈率25%,发行人及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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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主承销商)可能推迟相关发行流程,重新询价或补充披露盈利预测后重新询
价,存在发行不能如期完成的风险;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量为19,566.52万元。如果本次发行所募
集的资金量超出发行人实际资金需求量,因发行人对超出部分的资金使用尚未规
划具体用途,如果未来这部分资金发行人不能合理、有效使用,将对发行人的盈
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存在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
风险;
3、如果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量相对实际项目资金需要量存在重大差异,对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
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属于发审会后发生重大事项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是否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
须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应在审核通过后再办理重新询价等事项。
重要提示
1、浙江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979
号文核准。金卡股份的股票代码为300349,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
价及网下、网上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
中网下发行占本次最终发行数量的50.00%,即750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
行最终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8月1日(T-6日)至2012年8
月6日(T-3日)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2012年5月18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在中国证券
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投资者,包括保荐人(主承销商)自主推荐、已报中国证券业
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方可参加路演推介,路演推介的具体安排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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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请有意向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询
价对象及配售对象自主选择在深圳、上海和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4、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2年8月9日),参与申购的投
资者须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
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
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
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投资资格。
5、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报价主体,由询价对象
代为报价。询价对象于初步询价截止日2012年8月6日(T-3日)12:00前在中国证
券业协会备案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个人投资者的证券投资
账户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可参与初步询价。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证券
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其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的自营账户以及
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有关联关系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发行股
票的询价、网下配售。
6、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
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三档价格。
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和申购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75
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购数量必须是75万股的整数倍,且每个配售对象的累
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750万股。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由询价对
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
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