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
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Goldkade
浙江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GoldcardHigh-TechCo.,Ltd.
(乐清经济开发区经六路15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
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
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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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1,50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 月 日 发行后总股本: 6,000万股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卡高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承诺:自浙江金卡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斌、施正余承诺:自浙江金卡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所持发行人股份在任职
本次发行前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
原股东对其 的25%,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所持股份自 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愿锁定的承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诺 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乐清金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浙江金卡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戴意深承诺:自浙江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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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锁定
期满后,如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则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25%,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宏业、张恩满、张华、方国
升、何国文、黄光坤、姚艳承诺:自浙江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
述限售期届满后,所持发行人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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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