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22)015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在杭州市滨江区聚工路19号8幢19层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小平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报告摘要及2021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21年度业绩公告详见香港联合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本年度公司总经理认真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公司业绩达到年初制订的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1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公司独立董事郑碧筠、杨波与廖启宇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2,874,163,020.1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5,141,911.5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77,543,053.11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70,721,362.90元。
考虑到公司业务持续发展,且主营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利润与经营现金流同步增长,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
公司拟以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截至本
公告日,公司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052,250股,按照公司公告日总股本872,438,364股扣减回购股份6,052,250股后866,386,114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为433,193,057.00元(含税)。
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送红股比例、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1,353.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3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87,416.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26%。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健康。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年公司与相关关联人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540.5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叶小平先生、曹晓春女士回避表决。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2022年度的流动资金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上述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以及办理与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其他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讨论,就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董事吴灏作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障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讨论,就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董事吴灏作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拟定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协议文件,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以及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变更和终止等
有关的一切法律文件;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如需);
4、授权董事会选任、变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如需);
5、若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董事吴灏作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国际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本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了《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讨论,就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2年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计划”),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