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
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
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angzhou Tigermed Consulting Co. Ltd.
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 3760 号 17 层 1701-A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 18-21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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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发行股数: 1,340万股
(三)每股面值: 1.00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 【 】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 2012年8月7日
(六)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 5,340万股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小平和曹晓春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公司现有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
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叶小平、曹晓春、Zhuan Yin、施笑利、
徐家廉、Wen Chen、戴震宇、黄刚除了出具
上述承诺以外,均特别承诺:在担任股份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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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
再买入股份公司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
卖出股份公司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半年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股份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份公
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如在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
让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如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
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期: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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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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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因素及其他重大事项,并认真阅读招股
意向书“风险因素”一节全部内容:
一、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小平和曹晓春均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发行前,QM8 等 4 名法人股东及除实际控制人之外的 8 名自然人股东
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叶小平、曹晓春、Zhuan
Yin、施笑利、徐家廉、Wen Chen 及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监事戴震宇、高级管理
人员黄刚除了出具上述承诺以外,均特别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股份公司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股份
公司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在申报离
任半年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
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如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
股份公司股份;如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
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经 2012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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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
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利润分配方式包括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在遵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在盈利年度且有可分配利润时应当采取现金方式
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公司
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可以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公司对于累计未分配
利润超过公司股本总数 150%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予以分配。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独立董事
发表独立意见。
除上述规定之外,公司还制定了《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2011~2015)》,对未来五年的利润分配作出了进一步安排。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二十二、股利分配政策与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相关内容。
四、本公司部分业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公司主要从事为医药产品研发提供临床研究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 I 至 IV
期临床试验技术服务、统计分析、注册申报、临床试验现场服务、医学翻译、I
期临床分析测试服务以及 SMO 服务等,形成了覆盖临床研究产业链各个环节的
完整服务体系。其中,对于临床试验技术服务、注册申报服务、I 期临床分析测
试服务以及 SMO 服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
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
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由于临床试验技术服务过程复杂,没有贯穿业务始终的可计量完工进度的统
一业务指标,并且由于临床试验研发药物的特点和创新性,目前国内外都还没有
行业内的专业测量师能提供相应的进度测量服务。另外,由于不同服务部门不同
专业人员的单位工时对合同进度的影响不具有可比性,不适宜直接采用工时来计
算完工进度。而提供上述服务过程中成本的发生与业务的进度有着很大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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