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泰格医药 股票代码:300347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叶小平 曹晓春 GaryEdwardRiesc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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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anYin SongLi 张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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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苏 陈智敏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2日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2
目 录......3
释 义......4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5
第二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6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6
二、本次发行概况......7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11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13
第三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16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16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16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6
第四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19
第五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0
第六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21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21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22
三、会计师事务所声明......23
四、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24
第七节 备查文件......25
一、备查文件......25
二、查阅地点......25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泰格医药、公司、发指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人
股东大会 指 泰格医药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泰格医药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泰格医药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泰格医药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方花旗、保荐机
构、本保荐机构、主指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承销商
北京嘉源、发行人律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师
立信、发行人会计师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立信评估指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本报告另行说明的除外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618号东冠大厦1502-1
法定代表人: 叶小平
注册资本: 474,865,167.00元
成立日期: 2004-12-15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泰格医药
股票代码: 300347
上市时间: 2012-08-17
服务:医药相关产业产品及健康相关产业产品的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临床试验数据的管理与统计
分析,翻译,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数据处理等信息
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
经营范围:
能培训,成年人的非文化教育培训,收集、整理、储存
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开展职业介绍,开展人才信息咨
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第二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获公司2016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不超过4,000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本数)。
2016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本次非公
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不超过3,000万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3,000万元(含本数)。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2016年11月2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
员会审核通过。
2017年4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杭州泰格医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号),核准公司非
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2017年 4
月2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号第
ZA30558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4月25日,东方花旗收到
获配的投资者缴纳的股票认购款人民币629,999,999.30元。2017年4月26日,
东方花旗将收到的认购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划转至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2017年4月2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计师报字(2017)第ZA14261号《验资报告》。经验证,截至2017年4月26日,日止,发行人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629,999,999.30元,扣除发行费用22,2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07,799,999.30元,其中增加
股本25,311,370元,资本溢价582,488,629.30元计入资本公积。
(四)股权登记情况
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二)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价格及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5,311,370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24.89元/股,相当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交易日股票均价24.88
元/股的100.04%,相当于发行底价22.39元/股的111.17%。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期首日为《认购邀请书》发送日的次一交易日,即2017年4月1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不低于22.39元/股。
(四)募集资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629,999,999.30元,扣除发行费用22,200,000.00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607,799,999.30元。
(五)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结果
1、认购邀请书
发行人与东方花旗已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编制了《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 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该《认购邀请书》明确规定了发行对象与条件、认购时间安排、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特别提示等事项。
东方花旗于2017年4月17日向与发行人共同确定的发行对象范围内的投资
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邀请其参与本次认购。投资者名单包括截止2017年4月14日公司前20名股东、42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1家证券公司、13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132家向泰格医药或主承销商表达过认购意向的投资者,没有超出《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拟发送对象名单》的范围,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
2、发行价格及确定依据
(1)申购统计
截至2017年4月20日中午12:00,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
内,有16家投资者参与申购,15家投资者均按要求进行申购报价并按要求足额
缴纳了申购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