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2-075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 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格式》等有关规定,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2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7 月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5,290,59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40.09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2,999,993.64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
其他上市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602,348,978.65 元。截至 2021 年 8 月 2 日,上述人民币
普通股 A 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1100020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A 股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购买理财产品产生收益并
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 13,390,969.74 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本年
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0,340,568.62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30,758,056.85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284,981,891.54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制定了《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
储。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主管部门经理(或
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本公司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审核后,逐级由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
字后予以付款,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财务部应按半年度、年度向董事会提交募集资金运用情况的总结报告及已投运项目的效益核算情况。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宁波南大光电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南大光电”)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
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源气体”)分别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会
同宁波南大光电、飞源气体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存储银行 存储形式
理财 定期 活期 合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96,000,000 19,785,625.23 115,785,625.23
1102020329000985765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2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135,000,000 22,000,000 3,370,162.08 160,370,162.08
305002002012010007336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608,238.75 608,238.75
1102020329000986818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4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8,217,865.48 8,217,865.48
3050020020120100073656
合计 231,000,000 22,000,000 31,981,891.54 284,981,891.5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 1: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 2021年 8月 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年 9月 1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
本公司本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等共取得 1,013.57 万元收益,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未到期的投资 25,300.00 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方式
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中“扩建2,000 吨/年三氟化氮生产装置项目”已由飞源气体先行开始实施,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飞源气体提供借款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保证项目的建设进度,使用募集资金提供的总借款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上述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为 7.2%,期限为3 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飞源气体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分期、提前或到期一次性偿还公司借款。
本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中“光刻胶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宁波南大光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宁波南大光电提供借款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保证项目建设进度。上述总借款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为 4.75%,期限为 3 年,借款利息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宁波南大光电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分期、提前或到期一次性偿还公司借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普通股发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0,234.9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034.0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075.8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 是否达到预计 项目可行性
金投向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资总额(1) 入金额 累计投入 进度(%) 定可使用状 期实现 效益 是否发生重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3)=(2)/(1) 态日期 的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光刻胶项目 否 15,000.00 15,000.00 3,659.68 3,659.68 24.40% 2022.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扩建 2,000 吨/年三氟化 否 30,000.00 30,000.00 4,374.37 14,181.22 47.27% 2022.12.31 3,057.62 否 否
氮生产装置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