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3-027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战略框架约定,确立了各方合作伙伴关系,为各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但各方后续的合作以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各方开展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的背景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方数科”或“丙方”)近日与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以下简称“甲方”)、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甲乙丙三方为促进共同发展,实现优势互补,本着“平等互利、相互支持、诚实信用、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良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000061617;
2、开办资金:4305 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张勇;
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 35 号中煤信息大厦;
5、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安全生产与煤炭信息研究,促进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和煤炭信息研究安全生产和煤炭工业理论、政策、法规、标准及发展战
略、规划研究相关信息技术交流与合作相关信息产品开发与信息咨询服务《中国煤炭》、《煤炭新视界》、《中国安全生产》、《当代矿工》、《中国煤层气》出版广告业务;
6、关联关系: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股东情况: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的举办单位为应急管理部。
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主要从事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情报信息研究、法规政策研究、战略规划研究、城市安全发展研究、矿山安全技术研究、信息技术研发应用、图书期刊出版等方面业务,已逐步形成了应急管理情报信息软科学研究、矿山安全技术创新、信息化研发和智能化创新、图书期刊出版等四个基地,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战略规划研究、城市安全研究、能源安全研究等四项优势业务的发展格局,为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等国家部委(局)提供决策支持和技术支撑,为应急管理系统和矿山企业提供工程科技、信息咨询服务。
(二)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36549482;
2、注册资本:104,250 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谢兰芳;
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9 号楼 4 层 101;
5、经营范围: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
人力资源服务;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专利代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医疗器械 I 类、II 类、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咨
询;市场调查;商标代理;著作权代理服务;移动电信、宽带网络的技术服
务;代理记账。(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股东情况: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为深圳市腾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腾讯云”)是腾讯集团倾力打造的云计算品牌,面向全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机构、企业组织和个人开发者,提供全球领先的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产品与服务,以卓越的科技能力打造丰富的行业解决方案,构建开放共赢的云端生态,推动产业互联网建设,助力各行各业实现数字化升级。腾讯云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助力行业产业升级,基于腾讯海量互联网业务的技术架构和精细化互联网运营经验,依托云计算、云数据、云运营等一体化云端服务能力和扎实的基础科学技能积累,已服务于政务、政法、事业、企业等多领域客户。
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丙方)与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甲方)、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
乙方: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1、合作背景与目标
在全球数字化技术改革的浪潮以及国家、地方政府倡导大力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希望通过合作、创新及共享的方式,将传统
产业的数字化改革进一步落实,创造传统行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推动价值边界的拓展。
甲乙丙三方立足于各自优势,甲方基于其在应急管理系统和矿山安全生产等领域的研发基础,为矿山监测预警提供强有力的智能和技术支撑;乙方基于其卓越科技能力助力各行各业数字化转型,为全球客户提供领先的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服务以及定制化行业解决方案;丙方基于其在数字化技术及企业数字化改革领域的丰富经验及深厚底蕴,为甲方提供相关数字化技术及运营服务。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为原则,合力打造示范标杆项目的落地,并进一步推动矿山领域数字化的发展。
2、合作内容
1)行业领域:面向矿山领域就全国范围内的“管服融合”数字化展开战略合作,提升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效能,助力煤炭企业智能化转型,提高防范化解矿山重大安全风险能力。
2)技术领域:丙方依托于各行业数字化转型的经验,基于数字化基础设施、数字化管理平台、数字资产管理平台及相关运营经验,结合乙方的云与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体系以及全行业的产品及服务连接能力,共同针对甲方需求“智慧矿山管服融合数字化协同平台(拟)”进行联合开发,并提供平台的后续运营维护服务,形成综合性整体解决方案。
3)行业推广:甲方就本次合作提供平台部署环境及后续推广支持,致力于形成全国范围内矿山领域的数字化升级。
3、合作模式
1)本协议签订后,三方立即成立工作小组并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协商合作领域中涉及的相关事项,通报最新合作进展,解决各方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甲方作为本次战略合作的发起人,将牵头推进本合作筹备建设全过程中的市场、政策和监管相关工作,在包括不限于项目申报、地方补贴政策申请、相关产业政策制定等相关工作环节上提供支持,并在矿山领域数字化升级合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丙双方作为其合作方。
3)乙丙双方针对甲方对行业理解及实际需求开发的“智慧矿山管服融合数字化协同平台(拟)”是丙方基于乙方的底层技术/产品,进行二次研发后行成的综合性应用方案,由丙方负责该平台的运维和技术支持,乙方提供其基础产品及服务连接的技术支撑,甲方负责平台运营和推广应用。
4、知识产权
1)各方原有的知识产权归原持有方所有,因合作需要涉及到的任何一方原有知识产权,由持有方书面授权需求方且只限于合作项目范围内使用,并随合作结束而终止使用,并不得向任何其它方披露,项目是否必需该知识产权应由三方共同确定。如涉及共同研发项目,知识产权事项可在具体研发项目合同中明确约定。
2)除上述情形外,本协议任何一方并未赋予另一方明示或暗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著作权、技术秘密、商号、商标)许可,任何一方需要另一方知识产权许可,需要另行签署许可协议,或在依据本协议签订的其它协议中约定许可条款。
5、协议生效和期限。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 3 年。
四、战略合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的具体合作项目实施合同尚未签订,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若未来业务能够按计划顺利推
进,对公司未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2、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公司战略布局的重要体现。公司与上述企业达成合作关系,开展深度合作,有利于实现互惠双赢和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扩充公司技术应用场景,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各方形成合作关系的意向性文件,具体合作内容和进度将根据各方后续工作步骤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对各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作项目协议及各方后续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序号 合作方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1 三峡电能(上海)有限 战略合作框架协 2022 年 2 月 15 日 协议正常履行中
公司 议
2 上海东方明珠影视科 合作意向书 2022 年 12 月 17 日 协议正常履行中
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
高持股变动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合肥岭岑科技咨询合伙企业的
一致行动人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岭楠”)计划披露后的(其中: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
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减持计划公告后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在未来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9,251,192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宁波岭楠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与大
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9,280,800 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为 1.45%。宁波
岭楠在 2023 年 2 月 24 日、2023 年 2 月 28 日、2023 年 3 月 1 日通过集中竞
价、大宗交易累计减持 9,932,5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2022-085)、《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
告》(2023-003)。
(三)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所持限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