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稷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稷先生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58,000
股,占其所持本公司总股数的比例不超过 25%,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6%
(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
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
张稷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张稷先生在披露的减持
时间内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目前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任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持 占公司现有总股
股数量(股) 本比例
张稷 董事、副总经理 1,833,170 0.2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张稷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