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336 深市 *ST新文


首页 公告 *ST新文:关于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份及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暨控股股东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ST新文:关于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份及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暨控股股东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5

*ST新文:关于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份及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暨控股股东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36            证券简称:*ST 新文            公告编号:2022-076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份及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暨控股股东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合计 12,093.46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80,623.0192 万股的 15.00%。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赛美女士,董事、总经理、代理财务总监何君琦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张赛美女士拟通过本次激励计划获得8,465.42 万股 A 股普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10.50%)。何君琦女士拟通过本
次激励计划获得 3,628.04 万股 A 股普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4.50%)

  3、2021 年 8 月 17 日,拾分自然与陈颖翱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陈
颖翱将其持有公司 3,780.2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9%)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拾分自然(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拾分自然”)。2022 年 9月 14 日,拾分自然与张赛美女士、何君琦女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行使有关公司董事或股东权利时采取一致行动。

  4、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本次激励计划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仍存在不确定性。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拟向激励对象张赛美女士定向发
行 8,465.42 万股 A 股普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10.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内容。

  张赛美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股权激励的核心目的为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向公司实际控制人、管理层等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从而激励核心人员并进一步将其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深度绑定,以实现公司稳定发展的长期目标。保障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价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拾分自然与陈颖翱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陈颖翱
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3,780.25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4.69%)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拾分自然,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不少于 24 个月。具体
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
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本次权益变动前,张赛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拾分自然(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拾分自然”)间接持有公司 7,155 .56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8.88%)。本次权益变动完成(指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股份全部归属并登记至激励对象名下,下同)后,张赛美女士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620.98 万股股份(占股权激励后总股本的 16.85%)。

  拾分自然与张赛美、何君琦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协议约定行使有关公司董事或股东权利时采取一致行动,《一致行动协议》自公司将股权激励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登记至张赛美、何君琦名下之日起生效,在协议各方作为标的公司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张赛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拾分自然、陈颖翱、何君琦合计持有公司 23,029.27 万股股份(占股权激励后总股本的 24.84%)。
  二、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2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尚未履行的相关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激励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拾分自然;如果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张赛美女士;公司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如果发行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上海双创炫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双创炫勉”)。鉴于双创炫勉亦为张赛美女士控制的企业,公司控股股东将因本次股权激励或者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事宜的实施完毕而发生变更,但均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