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债券代码:123023 债券简称:迪森转债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02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使用不超过 1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969 号”文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6,000,000 张,每
张面值 100.00 元,发行总额 600,000,000.00 元。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1,442,452.8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88,557,547.17 元。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经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扣除保荐承销费用6,480,000.00元
后,剩余募集资金 593,520,000.00 元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19]7-27 号)。
根据《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
号 承诺投资项目 资总额 投资总额
(万元) (万元)
1 投资常州锅炉有限公司年产 20,000 蒸吨清洁 27,000.00 27,000.00
能源锅炉改扩建项目
2 投资广州迪森家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舒适家 15,000.00 13,855.75
居产业园园区改造及转型升级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 18,000.00 18,000.00
合计 60,000.00 58,855.75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投资常州锅炉有限公司年产 20,000 蒸吨清洁能源锅炉改扩建项目”中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4,534.00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
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置换预
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4,533.90 万元。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
2021 年 0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 1.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5 亿自有资金额度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
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0 元。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募集资金 累计已投入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金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投 资 常 州 锅 炉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1 20,000 蒸吨清洁能源锅炉改扩建 27,000.00 27,000.00 13,106.05
项目
投资广州迪森家居环境技术有限
2 公司舒适家居产业园园区改造及 15,000.00 13,855.75 965.75
转型升级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合计 60,000.00 58,855.75 32,071.80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1、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不超过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
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0 年 3 月 4 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5 日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2、2020 年 03 月 0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不超过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
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1 年 3 月 1 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2 日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3、2021 年 03 月 0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中,使用不超过 1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
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2 月 15 日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公司现阶段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下进行的。公司使用 16,000 万元闲置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35%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696 万元。
因此,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强化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具有合理性。
六、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情况,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公司将及时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1、审批情况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4、保荐机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