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335 深市 迪森股份


首页 公告 迪森股份: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迪森股份: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0

迪森股份: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物业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签署原物业租赁合同情况概述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0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物业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参股公司大湾国创(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湾国创”)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将位于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众路 42 号的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孵化园(以下简称“迪森孵化园”)二期物业 5 栋厂房(含该地块上
建筑物及停车位)出租给大湾国创。双方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签署了《物业租
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签署物业租赁合同的公告》。

    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与大湾国创签署了《物业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以
下简称“原合同”),双方就交付日期、起租日、车位数量及递增比例进行了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签署物业租赁合同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2022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与大湾国创签订了《工程验收交接记录》,经联合
验收,确认工程各项使用功能满足使用要求。《物业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所约定的租赁房屋及配套设施已移交。迪森孵化园二期项目整体交付工作基本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签署物业租赁合同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1、由于广州市黄埔区厂房物业租赁市场环境变化,需求下滑、竞争激烈导致周边厂房租金价格明显下降,为夯实双方合作基础,提升园区短期议价能力,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签署了《物业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就三年减免期事项做出了新的约定,涉及的三年租金减免金额预估为 2,080 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2、截至公告日,公司监事张志杰先生为大湾国创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大湾国创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物业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分别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物业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张志杰先生已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湾国创(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91440101MA5CKG931K

    住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 42 号

    法定代表人:丰勇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14 日

    营业期限至: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无固定期限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为留学人员提供创业、投资项目的信息咨询服务;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物业管理;信息电子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风险投资;房屋租赁;餐饮管理;科技中介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务;停车场经营。

    股权结构:广州开发区才汇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其 60%股权,公司持有其
4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大湾国创资产总额 47,021.20 万元,所
有者权益 4,629.70 万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 443.51 万元,净利润 3,933.68 万元。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大湾国创资产总额 49,373.26 万元,所
有者权益5,837.65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14.81万元,净利润607.94万元。
    大湾国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的监事张志杰先生是大湾国创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大湾国创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大湾国创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本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房产位置: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 42 号


    房屋所有权人: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标的及附属设施:出租面积为 92,783.17 平米以及配套提供的 592 个车
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获得银行授信将本次租赁标的进行了抵押,不存在质押或者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调整后的租赁的价格是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合理的商业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租方)

    乙方:大湾国创(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租方)

    2、减免期

    减免期暂定为 3 年,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10 日-2026 年 11 月 9 日,在减免
期内若园区出租率达到 70%时,则减免期按此时间点提前结束。

    3、减免方案。

    3.1 原一期物业租赁合同

    (1)在减免期内,自 2023 年 11 月 10 日起原一期合同及补充协议租金每平
方米调减 4 元(大写肆元,含税价)。

    (2)在减免期内,将原约定租金年递增比率统一下调 50%。

    (3)2023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9 日期间租金免除递增,2024 年度
11 月 10 日递增、2025 年 11 月 10 日递增。


    3.2 原二期物业租赁合同

    (1)在减免期内,自 2023 年 11 月 10 日起,原二期物业租赁合同及补充协
议服务费、停车位租金均按照原合同首年租金价格执行,不调整减免价;物业租金以原合同首年价格为基础,每平方米调减 4 元(大写肆元,含税价)。

    (2)在减免期内将原约定租金、服务费及停车位租金年递增比率下调 50%。
    (3)2023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9 日期间租金、服务费及停车位租
金免除递增,2024 年 11 月 10 日递增、2025 年 11 月 10 日递增。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是协议双方依据客观情况,经友好协商后就原合同作出的调整和补充,有利于双方共同推进租赁合同的履行,进一步提升园区的市场竞争力。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由于本次租赁期限较长,期间内外部条件的变化都可能对本次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造成影响,存在着双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大湾国创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2,859.40 万元。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签署物业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监事张志杰先生应予以回避。

    2、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已提前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签署物业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资料。本次公司与大湾国创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是基于夯实双方合作基础,提升园区短期议价能力的考虑,属正常商业行为,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将《关于签署物业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监事在审议此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与大湾国创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是基于市场环境变化的考虑,其目的是为了夯实双方合作基础,提升园区短期议价能力,定价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监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十、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大湾国创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是基于市场环境变化的考虑,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依据市场价格的原则协商定价、公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盖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与会监事签字盖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 2023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物业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