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93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00万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4,400万元,扣除承销及发行费用人民币5,651.1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748.85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2】第1038号《验资报告》。其中募投项目资金11,567.33万元,超募资金47,181.52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1,817.48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68,994.41万元。
1、募投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9,338.58万元,募投项目已结项。公司已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合计2,722.4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分别于2015年、2016年、2019年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次议案均为使用超募资金1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合计使用超募资金
42,000万元。
3、2021年5月14日,公司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使用14,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针对本次议案,2021年度,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3,115.93万元,本报告期内补充流动资金10,884.07万元。该事项在本报告期内已完成。
4、2022年5月17日,公司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将剩余超募资金全部用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预计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届时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准。针对本次议案,本报告期内,公司已补充流动资金933.41万元,该事项尚未完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076.88万元,与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金额相符。
公司募集资金以活期、定期以及购买理财产品等形式存放在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理财专用结算账户中,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定期存款余额 活期存款余额 合计
华兴银行(5058) 2,000.00 76.88 2,076.8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2年7月20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分别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订,无重大差异。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结项,以及为了方便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需要,公司注销了部分不经常使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报告期内,公司仍在使用的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
2018年10月,公司与平安证券分别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订,无重大差异。
2019年3月,公司与平安证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参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订,无重大差异。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即将使用完毕,为了方便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减少管
理成本,2022年公司注销了以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销户时间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 44201508000052546783 2022 年 1 月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 755901651410805 2022 年 4 月
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9550880046314400259 2022 年 4 月
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73160122000058652 2022 年 4 月
5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0039030103003724742 2022 年 4 月
6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812004539402032 2022 年 5 月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了使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创业板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变化情况,公
司分别于2013年4月、11月以及2015年4月对该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募集
资金的使用申请、审批流程、使用额度、支付方式等关键环节的操作。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首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经该
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予以付款;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公司审计部人员每月会不定期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合理性及审批流程等有关工作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的情况提出相应的
建议或整改意见,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
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
权。平安证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
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
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表见附表一。
四、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与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兆日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对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3]518Z0577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兆日科技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兆日科技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一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总额 58,748.85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11,817.4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8,994.41 备注 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报告期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本报告期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
和超募资金投 更项目(含 诺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入金额(2) 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效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变
向 部分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