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9 证券简称:海伦钢琴 公告编号:2022-009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1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审计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上年度末(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88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 人
最近一年(2020 年)的收入总额(经审计):78,812 万元
最近一年(2020 年)的审计业务收入:63,250 万元
最近一年(2020 年)的证券业务收入:34,008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984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 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8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
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汤洋
汤洋 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8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签署 6 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鲍磊
鲍磊 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7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余亚进
余亚进 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 6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质量复核服务;近 3 年复核 12 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55 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事项签订具体范围及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进行审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业务审计资
格,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计委员会决议;
(六)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